据了解,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,本市公安局专门就公安机关为居住证件(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、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)持有人办理相关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,列出了9项服务内容,主要包括:办理驾驶证、办理机动车登记、办理非机动车注册登记、办理港澳商务签注、办理《边境通行证》、开具在沪居住证明、开具在沪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、申办场所从业人员IC卡、接受治安业务培训等。
记者发现,在接受治安业务培训这一项内容中,规定了接受培训的来沪人员的工作种类。在本市旅馆业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、典当业、拍卖业及歌舞厅、沐浴、游戏(艺)机房、网吧、茶室、游乐场等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事前台登记员、贵重物品保管员和客房服务部门负责人等特殊岗位工作的,可持本人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接受相关法律和治安业务的培训。
此外,须注意的是,部分事项办理时除了需要持本人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之外,还须一并携带《居民身份证》。市民如若需要了解详细情况,可浏览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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